有時我們感覺對一些詞彙心知肚明,卻偏偏難以清楚闡述它們的具體含意。譬如我們常聽的天氣預報,就不時有「吹輕微至和緩偏東風」一說。「輕微」及「和緩」二詞我們都能理解,但如真要用氣象學來解釋,恐怕連我們自己也是一頭霧水。事實上,這兩個詞彙只是把風力劃分為零級到十二級的「蒲福風級」內其中兩個術語。
其實世界上最早的風力分級制是源自中國唐代,由當時的天文學家李淳風所提出。他自小醉心於天文、曆法的研究,並深知風的大小與人們的生活、生產的關係密切。他選定地面上的樹作為測定風力的主要標誌,再仔細觀察大小不同的風,對樹的各個部分如葉、枝、幹的動態反映,經長時間的觀測,歸納筆記所載,將風的大小劃分為十個等級,並收錄在中國及世界上最早的氣象專著《乙己占》中:
隨著古代中外的交往頻繁,李淳風的《乙己占》傳到了歐洲。在一八零五年,英國海軍大將蒲福(一七七四 - 一八五七) 以李淳風的風力分級,提出一個簡單的分級辦法。他以十九世紀船舶的性能做標準,以船舶在海上前進的速度、可以扯起多少張帆,來估計海上風力的大小。
「蒲福氏風級表」是經過長期觀察航行船隻的狀態及海浪而編制的,最初只能適用在於海上。及後,再根據風對地面物體影響的程度,如觀察煙、樹葉及樹枝的搖動、或旗幟的搖動而劃分風級,這個風級表也適用在陸上。時至今日,「蒲福氏風級表」仍被廣泛採用,是目前國際通用的風力估計制度。
蒲福風級是一種依靠觀察海面現象的分級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區分各級風力的風速範疇。不過在科技不甚發達的十九世紀末期,蒲福風級依然對世界航海界貢獻巨大。現今時代,風速早已能夠精確測量,也有不少西方國家在海洋預報中棄用風級制度。而且根據目前錄得的海上風速紀錄(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的颱風貝絲的瞬間最大風速達每小時二百六十公里)顯示,自然界的風實際上大大地超出了蒲福風級所規定的最高限制。所以在今天,不少國家和地區都採用將風力從零級到十七級的劃分標準,不過香港仍然沿用國際上通行的蒲福零到十二風級。
蒲福 風級 |
風速
(海里/小時 OR
公里/小時) |
香港風力術語** | 浪高 (米) |
海上情況 | 陸上情況 |
---|---|---|---|---|---|
0 | 0-1 OR 0-2 | 無風 | 0 | 平靜如鏡 | 靜,煙直向上 |
1 | 1-3 OR 2-6 | 輕微 | 0.1 | 無浪:波紋柔和,如鱗狀,波峰不起白沫 | 煙能表示風向,風向標不轉動 |
2 | 4-6 OR 7-12 | 0.2 | 小浪:小波相隔仍短,但波浪顯著;波峰似玻璃,光滑而不破碎 | 人面感覺有風,樹葉有微響,風向標轉動 | |
3 | 7-10 OR 13-19 | 和緩 | 0.6 | 小至中浪:小波較大,波峰開始破碎,間中有白頭浪 | 樹葉及小樹枝搖動不息,旗展開 |
4 | 11-16 OR 20-30 | 1 | 中浪:小波漸高,形狀開始拖長,白頭浪頗頻密 | 吹起地面灰塵和紙張,小樹枝搖動 | |
5 | 17-21 OR 31-40 | 清勁 | 2 | 中至大浪:波浪形狀明顯拖長,白頭浪更多,間中有浪花飛濺 | 有葉的小樹,整棵搖擺;內陸水面有波紋 |
6 | 22-27 OR 41-51 | 強風 | 3 | 大浪:大浪出現,四周都是白頭浪,浪花頗大 | 大樹枝搖擺,持傘有困難,電線有呼呼聲 |
7 | 28-33 OR 52-62 | 4 | 大浪至非常大浪:海浪突湧堆疊,碎浪之白沬,隨風吹成條紋狀 | 全樹搖動,人迎風前行有困難 | |
8 | 34-40 OR 63-75 | 烈風 | 5.5 | 非常大浪至巨浪:接近高浪,浪峰碎成浪花,白沬被風吹成明顯條紋狀 | 小樹枝折斷,人向前行阻力甚大 |
9 | 41-47 OR 76-87 | 7 | 巨浪:高浪,泡沫濃密;浪峰捲曲倒懸,頗多白沫 | 煙囪頂部移動,木屋受損 | |
10 | 48-55 OR 88-103 | 暴風 | 9 | 非常巨浪:非常高浪。海面變成白茫茫,波濤衝擊,能見度下降 | 大樹連根拔起,建築物損毀 |
11 | 56-63 OR 104-117 | 11.5 | 非常巨浪至極巨浪:波濤澎湃,浪高可以遮掩中型船隻;白沬被風吹成長片於空中擺動,遍及海面,能見度減低 | 陸上少有暴風,建築物普遍損毀 | |
12 | 64+ OR 118+ | 颶風 | 14+ | 極巨浪:海面空氣中充滿浪花及白沬,全海皆白;巨浪如江傾河瀉,能見度大為降低 | 陸上少有颶風,建築物普遍嚴重損毀 |
文、圖:野外動向 HK Discovery Team
原文轉自:《 Hong Kong Discovery 野外動向 》雜誌 vol.73